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涉及委托生产经营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主要检查结果与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覆盖了采用委托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方(品牌方)和受托方(实际生产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委托双方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委托协议是否规范并依法备案、生产过程控制是否严格、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准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等。
第一季度共检查相关企业XX家次,其中委托方XX家,受托生产企业XX家。
二、 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委托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三、 处理措施与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已当场指出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已依法启动调查程序。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监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闭环管理。
四、 监管建议与消费提示
下一步,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委托生产等新型经营模式的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